懷孕假期

2024最新攻略:產檢假、陪產檢假、產假、陪產假一次收下

迎接新生命的喜悅,新手爸媽們在懷孕到生產的過程中,除了關注孕媽咪本身的身體狀況以及寶寶的健康成長外,也別忘了台灣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所提供的各項假別福利。讓法律保障我們可以安心地進行產檢、生產,並在重要的時刻陪伴在寶寶身邊,共同迎接新生命的到來!新手爸媽要詳讀相關細節,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囉!

✍🏻 懷孕期間,法律上賦予我什麼假別呢?

懷孕狀態假別適用者天數薪資
懷孕中 產檢假孕媽咪7天全薪
陪產檢假孕婦配偶與陪產假合計7天全薪
安胎假孕媽咪未住院者每年30天
住院者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不得超過1年
1年內30天半薪
超過30天不支薪
生產產假孕媽咪8週(日曆天)年資滿半年全薪
年資未滿半年半薪
陪產假孕婦配偶與陪產檢假合計7天全薪
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流產假孕媽咪4週年資滿半年全薪
年資未滿半年半薪
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1週不支薪
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5日不支薪

註: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5項規定,所稱其「配偶」定義與民法規定相同。因同婚專法已通過,有合法結婚登記之同性伴侶亦可以是配偶。

🟢 產檢假/陪產檢假

內容產檢假陪產檢假
適用對象懷孕女性懷孕女性之配偶
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7條
天數7日(懷孕期間可請)7日(陪產檢假及陪產假合計;配偶懷孕期間可請)
支薪與否全薪全薪
檢附證明無硬性規定是否須提出證明,雇主可以自行決定。 無特別證明文件形式規定,孕婦健康手冊(即媽媽手冊)、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出生證明等,均可作為請假之合理證明。
其他勞工可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請假,擇定請假單位後不可變更。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否則主管機關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Q1:未請完剩餘的產檢假,生產後可以使用嗎?

不行。產檢假為供孕媽咪「懷孕期間」做產檢使用的假別,若生產前產檢假沒休完,無法與雇主協商延期休假。

Q2:可以連續申請產檢假嗎?

目前法規並沒有規定不得連續請產檢假。「產檢假」存在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讓懷孕的勞工可以以週期性的方式定期到醫院確認孕婦與胎兒的健康狀態。不過如果可以提出符合企業要求的證明,證實有連續性到醫院追蹤健康狀態的需求,是可以順利連續申請產檢假的。

Q3: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也可以請產檢假和陪產檢假嗎?

部分工時(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
懷孕狀態 假別適用者天數薪資
懷孕中 產檢假孕媽咪平均每週工作時數 ÷40小時 × 7天全薪
陪產檢假孕婦配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 ÷40小時 × 7天(與陪產假合計)全薪

🟢 安胎假

安胎的意思,就是讓胎兒安穩地留在子宮中,目的是為了延長懷孕周數,透過治療與觀察延長、增加胎兒在母體的成熟度,避免早產。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內容安胎假
適用對象懷孕女性
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天數視為「普通傷病假」,休養期間無論是否住院,皆以住院傷病假計算。
支薪與否一年內未超過30日,半薪一年內超過30日,比照「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不支薪
檢附證明醫師開立之註明有安胎需休養期間的安胎診斷證明書。雇主不得限制出具醫院等級診斷證明。
其他因為安胎假納入病假計算,若準媽媽在請安胎假前,曾請過病假,將減少可請的安胎假天數。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Q4: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也可以請安胎假嗎?

部分工時(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
懷孕狀態假別適用者天數薪資
懷孕中安胎假孕媽咪未住院者每年30天住院者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不得超過1年1年內30天半薪
超過30天不支薪

🟢 產假/陪產假

受雇者於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以利母體調養恢復體力,因而給予孕媽咪產假。

內容產假陪產假
適用對象懷孕女性懷孕女性之配偶
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勞基法第50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7條
天數8週(日曆天;於分娩前後請)7日(陪產檢假及陪產假合計;於其配偶生產當日及前後合計15日請假)
支薪與否受僱未滿6個月,半薪受雇滿6個月,全薪全薪
檢附證明無硬性規定是否須提出證明,雇主可以自行決定。無特別證明文件形式規定,孕婦健康手冊(即媽媽手冊)、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出生證明等,均可作為請假之合理證明。
其他產假的天數計算為「日曆天」,即包含例假日。勞工可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請陪產假,擇定請假單位後不可變更。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Q5:可以不連續的、分開的請休產假嗎?

依據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050131733號函,若孕媽咪身體狀況有需求,並且在勞資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員工在分娩前就可以分次申請產假,但至少要「保留4週」的產假在「分娩後」。

Q6:員工若想提早請產假在家待產,最早何時可准產假?

同上題,依據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050131733號函,員工在預產期「前4週」就可以和雇主協商請產假。但至少要保留4週的產假在分娩後,生產後產假也應該連續請完。

Q7: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也可以請產假和陪產假嗎?

部分工時(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
懷孕狀態假別適用者天數薪資
生產產假孕媽咪8週(日曆天)年資滿半年全薪
年資未滿半年半薪
陪產假孕婦配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 ÷40小時 × 7天(與陪產檢假合計)全薪

Q8:員工在到職前,配偶就已生產了,還可以請陪產假嗎?

因為請陪產假在法令上沒有任職多久的規定,如果員工到職後,仍然在陪產假的申請期限內,還是可以依法請陪產假。

🟢 流產假

內容流產假
適用對象懷孕中流產之女性
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勞基法第50條
天數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4週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1週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5日
支薪與否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受僱未滿6個月,半薪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受僱滿6個月,全薪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不支薪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不支薪
檢附證明無硬性規定是否須提出證明,雇主可以自行決定。無特別證明文件形式規定,孕婦健康手冊(即媽媽手冊)、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等,均可作為請假之合理證明。
其他若員工當年度病假尚未請滿30天,可申請病假,於流產休養期間領有半薪。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註: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

Q9: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也可以請流產假嗎?

部分工時(打工族、鐘點人員、兼職勞工)
懷孕狀態假別適用者天數薪資
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流產假孕媽咪4週年資滿半年全薪
年資未滿半年半薪
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1週不支薪
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5日不支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勞動基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平等工作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勞動部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勞動部 建構友善生養職場 相關問答(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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